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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出游“八项注意”           
春节出游“八项注意”
佚名 不详 2007-8-26

更新时间:    

 为指导市民文明出游、正确维护旅游消费权益,春节黄金周前夕,上海市旅游委专门发布了春节出游提示,提醒人们要注意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注意一:文明出游,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杜绝不讲卫生、不遵守法规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严格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严禁参加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注意二:分辨广告。规范的旅游广告,应当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详实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则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等名称,游客参加这类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此外,不要被“豪华旅游”“准三星四星”“送保险”等模糊广告蒙蔽。


     注意三:选择正规旅行社。旅游过程中一旦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可按规定获得理赔。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业的“照”和“证”。


     注意四: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等。游客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注意五:注意用车安全。旅游者有权关注旅行社所使用的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是否通过车辆年检等。


     注意六:理性消费。旅游者在报名签约时应明了团费价格的构成,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


     注意七:依法维权。如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9天。


     注意八:出游前做好功课。为了让游程更加精彩和顺利,可在出游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气候、风俗、饮食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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