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开通后,西藏旅游越来越热,通晓西藏特色旅游业务的人才成了抢手货。专营西藏旅游业务的雅吉旅游公司也陷入了人才流失的处境,在一位销售部负责人跳槽后,该公司的业务量开始萎缩。于是,该公司将这位跳槽员工告上法庭,以竞业限制追究她的违约责任。昨天(7日),上海市 徐汇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跳槽员工被判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本案被告刘女士与雅吉旅游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在受聘者离职时应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8000元,受聘者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性的业务,否则须支付违约金30万元。之后,刘女士离开这家公司,并领取了竞业限制补偿金8000元。
然而,时过不久,刘女士即以多种形式在他处开展与西藏特色旅游有关的业务。法院审理后认为,诚实守信不仅是企业法人的经营之道,也是社会每一名成员的立身之本。劳动合同
中明确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未违反法律法规,具有约束力。本案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作者:侯荣康 陈艳 徐亢美)(来源:文汇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