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龄夫妇随旅行团出游,发现住宿条件并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于是便和服务员“理论”,从而发生争执,结果老翁因情绪激动诱发急性脑溢血死亡。死者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获赔各种费用达20多万元。
2005年9月,浙江省丽水市的夏某夫妇与一旅行社签了旅游合同,约定住宿按“三星级饭店”标准。9月17日,旅行团来到山东烟台,夫妇二人发现入住的酒店房间插闩损坏,设施不全没达到“三星级饭店”住宿标准,便要求换房。没想到,换的房里设施仍不齐全,于是夏某和服务员发生争执,而旅行社的导游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夏某由于情绪激动加上患有高血压,诱发了急性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老人的亲属诉诸法庭,要求旅行社赔偿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近30万元,并要求返还旅游款近3700元。
法院查明,旅行社以实际“二星或同级酒店”的住宿标准,与夏某夫妇约定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饭店”,属于误导消费者;旅游团名为“夕阳红”,成员以老年人为主,旅行社本应提供特殊的保障服务,而实际却并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法院同时认为,夏某生前患高血压也是导致死亡的另一原因,故酌情减轻旅行社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认定旅行社承担70%赔偿责任,共计20多万元,并返还旅游款近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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