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王悦)一旅游团在一次日本出境游时竟有3个游客擅自离团,偷逃至今不归,为此,组织这次出境游的旅行社向游客的所在单位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索要旅游保证金30万元。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旅行社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3月29日,旅行社与硬笔书法协会签订了《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双方约定由旅行社组团,硬笔书法协会一行25人赴日本进行为期6天的旅游,并预订了往返的机票。依据北京市有关旅游规定和双方约定,出团前每位旅游者需缴纳10万元押金,以防个别旅游者潜逃滞留不归。后硬笔书法协会提出,愿意以担保书的形式提供担保:如果出现逾期不归、滞留等情况,由硬笔书法协会负责将押金10万元人民币交给旅行社。出于对硬笔书法协会的信任,旅行社同意了硬笔书法协会的要求。
2006年4月18日,旅游团从北京出发抵达日本。没想到第二天清晨即发生3名游客擅自离团潜逃事件,迄今未归。这3人均为黑龙江人,硬笔书法协会称其为本单位文员。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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