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落脚地之一,它在为旅店客人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对于旅馆行业的管理,如住宿登记、检验证件等措施一旦不到位,极易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为此,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明确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宅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现象
一到周末,西宁市的各大小酒吧内都是座无虚席,朋友们聚在一起畅饮几杯成了再平常不过的事,这其中也有高校的学生出来和同学“小聚”一下的情况,他们喝完酒后,一般都过了学校宿舍锁楼门的时间,所以只能去住旅店,据他们讲,住旅店登记时他们都不会用真实姓名,而且在一些小旅馆内,也不会有人要求你必须出示身份证件,才让你入住。
在一些看起来比较正规的旅店,主动性发现,他们并不会因为旅客没有身份证而拒绝他们住店,而且,一些个体旅馆、招待所中,有些房间住宅的人根本就没有登记,个别旅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是很清楚《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更有甚者,一些个体旅馆工作人员根本不知道有这部法。
声音
说起《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旅馆业的规定,市民李女士表示很赞成,她说:以前如果去旅店住宿,觉得带不带身份证都无所谓,旅馆行业登记不是很严格,现在就不一样了,要是没带身份证,就有可能露宿街头了。而且,对于老百姓来说,登记规范,我们周围的生活环境就会更安全了。
对此,治安民警说,住宿旅馆一定要进行身份登记,没有身份证的旅客一定要由业主带领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实后,发给申请无证住宿通知单后才可以在指定的旅馆住宿,也就是说,如果旅客的身份没有办法核实的话,他只能露宿街头了。
也有一些旅馆业的工作人员表示,旅馆中经常会出现丢失物品的情况,如实登记证件不仅便于协助公安部门及时破案,也对旅客和旅馆内的财物起到了保护作用,同时,也打击了那些假借住宿之名实施盗窃的不法之徒。
建议
采访中,西宁市公安局法制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治安管理处罚法》无论在涵盖内容还是处罚力度上都有所加大,更明确地指出了旅馆——这一人员集散地应承担的治安责任。同时,旅馆业工作人员有发现和制止住宅旅客将危险物品带入旅馆的义务。《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对有隐瞒包庇行为的旅馆工作人员的处罚,旅馆业工作人员如果违反了规定,便会受到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同时,旅馆工作人员应该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市民也可以对旅馆业进行监督,而且也应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治安大队的负责人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他们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的旅馆进行检查,但目前来看,许多老百姓还是很了解这部法律,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旅馆业工作人员应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在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有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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