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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带现金不得超过2万元           
出国带现金不得超过2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5-26

 

  东亚讯(记者杨萍)“国外的亲戚想邮寄一些生活用品到国内,具体有什么要求吗?”同一个问题,连续有两位听众咨询。长春海关工作人员提示市民,从国外免税邮寄日用品,最高限额是1000元人民币的等价物品。

  昨日,长春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旅游局等部门的7位处长,参与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栏目“百名处长走进直播间”活动接受市民评议。问:我在国外的亲戚想往国内邮寄一些生活日用品和数码产品,需要什么手续?

  答:个人日用品的免税邮寄数量应该在合理范围之内,比如,日用消费品的最高限价是1000元人民币,如果超出这个价格标准就需要报关,对于数码、电视等产品的邮寄手费需要与邮寄办事处进行联系。

  问:出国体检费需要多少钱?

  答:市民要去的国家不同,体检费用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男性体检费为284元,女性为290元。

  问:出国可以带多少现金?

  答: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身上可携带的现金为2万元以内人民币和5000元以内美金,其他币种需折合以上两币种换算。记住电话与7位处长联系

  长春海关现场业务处处长郭松年0431-4601216;机场办事处主任杨绍泽0431-8798699;关税处处长陈迎新0431-4601608;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处处长范秀芹0431-7607056;机电处处长刘志研0431-7607191;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处长田云鹏0431-8906819;省旅游协会秘书长张国强0431-8906832。相关提示

  26日早7:30-8:00,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的7位处长,继续参与“百名处长走进直播间”活动,咨询电话0431-8940777、8940999。

  这7位处长分别是: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马建序;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杨军;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刘笑竹。省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张临伟;审判监督庭庭长程凤义;执行局监督处处长王长利;技术处处长李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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