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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年底出境旅行须办回美证 否则可能被拒入境           
美国年底出境旅行须办回美证 否则可能被拒入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5-26

 

    据美国媒体12日消息,美国移民服务局(USCIS)近日发出通知,提醒已提出绿卡申请的移民,如趁年末假期出外旅游或探亲,离境美国前一定要及早申请回美证(Advance Parole,简称AP),一般审批时间大约有90天至150天之间,如入境时不能出示有关证明,有可能遭美国海关拒绝入境。

    美国移民局表示,提出绿卡申请的移民,已经符合资格申请回美证,政治庇护案在等待阶段的申请人,以及已经在美国取得了临时保护令(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简称TPS)的人士,在年底节日离开美国前,也必须先申请回美证。

    申请回美证需要提交I-131表格,有关表格可从移民局网站下载,另外,也可到所在地的移民服务局申请。回美证的审批时间,大约在90天至150天之间,视各地移民局的办案情况而定。

    移民局指出,凡在美国有非法居留纪录人士,即使事先申请到回美证,离开美国后一旦被发现,也将被拒绝调整成为永久居民身分,并会在入境美国时被海关人员拒绝。此外,凡在美国非法居留180天以上,但不到一年的人士,3年内不可重返美国。在美国非法居留一年以上的人士,10年不可重回美国。即使这些人中有人离开美国后再进美国,今后也不可能再调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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